1. 研究目的与意义
研究我国中央与地方税收划分问题,通过在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科学合理地划分税收收入,有利于我国财政体制的进一步完善,有利于政府间矛盾冲突的减少,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
事权划分,不仅仅是中央和地方政府职能的划分问题。
它不可避免地与财权、财力有着密切关系。
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研究内容:1994 年我国分税制改革,基本奠定了我国财政体制的框架。
根据 1994 年财政体制,我国中央与地方政府主要财政收入的划分主要是按照税种来进行的,即把全部税种划分为中央、地方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三大类。
问题:。
3. 国内外研究现状
国内:从 1994 年实施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才明确区分中央税、地方税和共享税,使得各级政府的财权和财力相对明确和稳定。
(2)齐美荣和敖汀(2009)在#8220;为完善地方税体系#8221;一文中指出,将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及财产税作为我国长期地方税主体税种的潜力。
孟艳玲(2010)在#8220;政府间财政资源合理配置-基于中央和地方政府税收划分的思考#8221;一文中表明依据财政资源在中央与地方政府间优化配置,使得资源能够在政府间的使用达到最大化效用,即税收在中央与地方政府合理分配,来完善中央税收体系和地方税收体系。
4. 计划与进度安排
2022年11月25日至12月15日,图书馆搜集及整理相关资料; 2022年12月16日至2022年1月15日,撰写开题报告,交由老师审定,修改并完成开题报告; 2022年2月至4月25日,再次搜集资料,针对论文的研究对象和任务,撰写并完成论文初稿,交由老师审定,并接受指导; 2022年4月25日至5月25日,按老师的指导意见修改论文初稿,深化论文的内容和研究的结果,按规范化要求定稿打印、装订,做好毕业论文业务总结; 2022年5月20日至5月30日,补充完善毕业论文材料,进行答辩前准备。
5. 参考文献
[1]杨志勇,分税制改革中的中央和地方事权划分研究,《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5年第2期总第178期 [2]兰竹青,我国中央与地方政府税收划分问题研究,《山西财经大学》,2013年 [3]沈昀,中央与地方税收分成问题的博弈探析,《中国知识》,2015年08期 [4]周俊鹏,论中央与地方税种的划分,《经济师》,2007(12):15-17 [5]刘国艳. 各级政府间收入划分与分税制改革[J]. 经济研究参考,2009,( 27) : 18 #8211; 30 [6]朱丘祥,我国中央与地方税权划分的转型期特征及其法治走向,《当代财经》, 2010(6):3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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