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的思考开题报告

 2023-01-28 09:36:25

1. 研究目的与意义

《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的思考》

我国自 1980 年建立个人所得税制度以来,一直实行的是分类所得税制。考虑到当时我国税收征管水平低下,收入来源较单一,实行分类所得税制可以从源泉代扣代缴税款,降低征管难度,较好的适应了当时的经济和征管环境。但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迅速发展,居民收入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征管方式和技术支持不断进步。同时,分类所得税制也逐渐暴露出其在本质上存在不利于税收公平的缺陷,虽然个人所得税法经过了多次调整,但应该看到的是,仅仅依靠上调免征额和改变税率结构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我国个人所得税目前存在的一系列缺点。

个人所得税相对于增值税等流转税来讲,具有独特的调节收入再分配的功能。因此,在我国整体税制中财产税缺位的情况下,个人所得税理应肩负起促进税制公平的重任。作为具有调节收入分配作用的税种,我国目前的个人所得税明显没有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不仅个税收入占财政收入和 GDP 的比重远远低于同等收入水平国家,甚至其税制本身就包含多种导致税收不公平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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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研究内容

(1)分析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存在的问题

(2)比较借鉴典型国家个税课税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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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国内外研究现状

(一)国外研究状况

国外对于个人所得税的研究开始很早,且有较为成熟的理论基础,近年来国外的学者机构对于个人所得税的课税模式继续进行研究,此外,我国学者也对国外的个税课税模式进行了研究。

OECD报告(2006)认为,综合所得税是建立在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基础上的,但是,复杂的综合所得税带来了较高的税收征管和遵从成本,而各国实行的众多的税收优惠更增加了综合所得税的复杂性。Nellen(2008)也认为,综合所得税过度复杂,导致高不遵从率、高税收征管和遵从成本,并降低了税制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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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计划与进度安排

1.2022年12月上旬至2022年1月上旬:利用图书馆的文献资源与中国知网等电子资源数据库初步搜集材料,在大量阅读的基础上完成开题报告并构思出论文提纲;

2.2022年1月中旬至2月中旬:利用图书馆电子资源,在荷兰国际财政文献库查阅外文,主题与论文选题一致或相关,并翻译外文资料;

3.2022年2月中下旬至3月上旬:继续搜集材料,主要是通过国家统计局、财政局、税务局等网站以及图书馆年鉴资料查询所需数据,进一步搜集阅读相关文献资料,在所拟提纲的基础上撰写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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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参考文献

[1]OECD.Reforming Personal Income Tax,Policy Brief,2006.

[2]Nellen,Annette.Reasons Underlying Desires for Federal Tax Reform,2008.

[3]刘生旺.从欧盟国家的单一税改革看税收政策的有效性[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10(2),11-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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