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目的与意义
背景:2012年1月1日,国家在上海等部分地区推行"营改增"试点政策。作为融资租赁业中的有形动产租赁也被纳入这次试点改革的范围,这将给市场经济带来巨大的影响。
意义:融资租赁业产生于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目前发达国家中的融资租赁业发展范围广,行业多,市场渗透率高。融资租赁业作为我国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国经济的发展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但是我国的融资租赁业起步比较晚,市场渗透率低,在税收方面存在的种种问题制约着融资租赁业的发展。这次改革必将给利益关联方带来发展的机遇,同时也会诱发新的隐患。本文将通过研究相关税收政策,分析营改增实施的背景及意义,然后分析营改增前后对融资租赁业对承租人、出租人税收负担的影响,最后得出营改增对促进整个融资租赁行业发展的相关影响。
理论依据及国内外研究动态:国外的融资租赁业发展已经较为成熟,研究动态仅限于增值税。其次营改增为我国的特色主义,许多国外的报告以近年的我国融资租赁业的发展状况作为研究目标。本文将引用国外的增值税政策与本国的营改增税收政策作为对比。
2. 课题关键问题和重难点
关键问题:
1)融资租赁业税收政策改革的必要性
2)营改增给融资租赁业带来的计税依据,方式等的变化。(与改革前的对比)
3. 国内外研究现状(文献综述)
营改增为中国特色,国外的大多研究也是基于近几年中国融资租赁业发展状况的行业报告。因此对于此课题的选择,研究的文献方向以国内相关学者的研究成果作为主要的参考对象,当然也会参考一些外国学者的文献,但是只能基于融资租赁业的增值税进行相关的研究。
首先对于融资租赁业要进行了解,高亚平(2010)等将融资租赁定义为具有融资租赁性质和所有权转移特点的设备租赁业务。即:出租人根据承租人所要求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条件购入设备租赁给承租人、合同期内设备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只拥有使用权,合同期满付清租金后,承租人有权按残值购入设备,已拥有设备的所有权。如果对于营改增对融资租赁利益关联方的影响分析,即可对出租人以及承租人分别进行改革前与改革后税法所产生的不同影响进行的对比研究分析。
所有文献的研究理论基本基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2011]110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这是融资租赁营改增实施办法的税法依据,这两个通知也是我进行课题的主要研究对象。
4. 研究方案
本文通过前后增值税税收政策的对比,分析融资租赁业的变化发展。
主要通过理论分析的方法进行研究。首先分析政策变化的要点,接着找出变化的优点与缺点,最后为关联方提出相关的整改意见。
本文主要框架:
5. 工作计划
1)查阅与融资租赁业营改增税收政策相关的资料;进行文献的阅读及整理,写出文献综述;
2)根据文献理论回顾,进行理论分析,初步建立融资租赁业营改增内容的初步框架;
3)由了基本框架之后,进行前后对比找出不同时期营改增对利益关联方的不同影响,并进行相关的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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